——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 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251.531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9.84%;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184.678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0.44%。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16.609平方公里,约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31.30%。 ——环境质量底线 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主要指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