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马慧娟律师,我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于1997年颁布实施,并于2006年进行了修订。 那么 什么是合伙企业呢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呢是由两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呢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