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的常铮律师。 大家有没有看过一部纪录片,片名叫做《永远在路上》,片中有一些贪污官员落网后忏悔的片段让我印象深刻,其中有一个官员因一时贪念,贪污了扶贫款2万元,虽然他贪污的数额未达到定罪标准3万元,但由于扶贫款是贪污罪中的“特定款物”,最终定为了贪污罪。为什么贪污特定款物就不同受数额标准的限制?那么,贪污罪中的特定款物范围该如何界定呢?本期节目,我将通过一个案例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