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为了配合甲方、直接发包或者其专业分包而产生的费用,包括: ⑴作为总包单位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影响而增加的现场经费; ⑵各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的管理与协调; ⑶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 ⑷总承包服务费包括分包单位现场施工用的水、用电费用,提供部分不适宜重新设置的, 且分包单位必须利用总包单位已有临时设施及共用的设施 如:仓库、办公室、道路、围墙、堆场、垂直运输、外墙脚手架等 ⑸修复或完成由于分包单位协调不到位造成的工程缺陷; ⑹垃圾清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