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大家讲解的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的冒名顶替罪。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规定的罪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钱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