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有一处房屋,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证。该处房屋用于旅馆经营,有合法的经营手续。2013年,当地因棚户区改造项目需要,小李此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鼓楼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没有及时对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直到2017年年初,征收部门才与小李进行接触,协商补偿事宜。但双方就补偿标准存在一定争议,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鼓楼区政府向小李下发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小李对此不服,遂决定委托律师争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