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这条胡同的名字叫做“黄殿坑东沿儿”,在胡同不远处是州府衙门的法院西街,还设有监狱、管衙署,民国初年,建有郑县法院。当时这里逐渐成为当时政府衙署之外一些律师及代人书写呈文、状子的文人聚居的地方,老郑州人习惯叫它代书胡同,名字一直沿用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