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阳县志》的记载,古时候,当地有一对石鹿,吸收天地日月灵气,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居然成了精,半夜跑出来瞎溜达,偷吃老百姓的庄稼。 老百姓虽然胆小怕事,但庄稼地就好比命根子,兔子急了还咬人。何况是人呢? 所以,不管是哪路神仙的坐骑,老百姓捡起石头就砸,本想赶走了事,谁知歪打正着,正好打中了其中一只鹿的脑袋。 石鹿挨了打,受了惊,又变成了石头,但是因为脑袋受伤,那只鹿从此没了脑袋。 老百姓觉得过意不去,于是又仿刻了一只石鹿,连同另外一只完整的石鹿,一同放在小庙里供养。 久而久之,这里就被称为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