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用茶贴牌代加工的生产中,是不得添加茶叶作为原料的。代用茶的执行标准为GH/T 1091-201,其定义为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采用类似茶叶的饮用方式,通过泡、煮等方式来饮用的一类产品。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代用茶虽然采用类似茶叶的冲泡方式,但不是茶叶,而且在贴牌代加工生产中,所采用的原料必须为可用于食品的植物芽叶、根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