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前主席张敬生,因动议悼念七一「刺警孤狼」梁健辉,承认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最初被判囚2年,经上诉后被减至15个月。张敬生自称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应按照规定减去三分之一的刑期,并主张应即时释放,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惩教署今日引用国安委的决定,认为本案涉及国家安全,拒绝了张敬生提早释放的请求,亦毋须再处理保释事宜,张敬生须继续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