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民近日在Facebook发文,自称是「代朋友家人问」,指他朋友家人数年前年卖了自置公屋移民,现在想回流香港,还想申请公屋。楼主问,不知道他们是否符合申请资格丶还能否申请公屋呢?楼主又问如果其他家人曾拥有非公屋物业,要相隔多久先可以申请公屋? 小编不知楼主是帮朋友问,还是自己「无中生友」。不过好心这些「朋友的家人」,既然有钱移民,就不要与基层家庭争,妄想回港後继续霸占公屋资源,知不知道「丑」字怎麽写?不知大家对这位准备回流的移民友有什麽看法呢?欢迎留言告诉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