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70年8月,蒲松龄为全家人的生计,受同乡孙蕙之邀,渡过黄河,沿大运河到宝应县县衙担任师爷,之后又跟随孙蕙到了高邮,这是蒲松龄平生第一次远行。作为县衙师爷,蒲松龄在这里接待路过的上级官员,还负责文书往来和拟写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