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应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我国同时执行“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那么,具体实施项目建设时,常见的环保合规问题有哪些?因环保不合规引发的环境公益诉讼可能给工程项目及相关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对于此类环境公益诉讼风险又该如何进行防范? 了解更多内容,详见周月萍周兰萍律师团队最新著作,《ESG背景下的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专题十三:工程项目的环保合规要求与环境公益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