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王”,即“东北二王”,指王宗坊(原字“王”加“方”,“𤤁” )、王宗玮兄弟二人,是1983年公安部在全国通缉追捕的持枪杀人犯, [1]他们制造了当时震惊全国的大案“东北二王特大杀人案”,是新中国第一起全国性质的大案。 王宗坊时年30岁,原是沈阳市大东区辽沈卫生院的药剂员,1979年因扒窃被判刑3年,1982年3月刑满释放。王宗玮时年26岁,原是沈阳七二四厂六车间材料员。 1983年9月13日,二人在江西广昌县被发现。1983年9月18日,在当地军警的配合下,“二王”被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