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在任监察御史期间,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刺史。 和州知县见刘禹锡被贬,故意刁难之。知县把他安排在城南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没有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 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又把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北门,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知县勃然大怒,又把他调到县城中部,并且只给其一间仅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刘禹锡遂愤然提笔,写下了这篇《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陋室铭》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年)。《历阳典录》有书:“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