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印发关于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华南乡村 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获得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30万元的资金奖励。 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农业龙头企业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的,由市财政参照当年度广东省的实际补助额度,给予同等额度的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