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个案子,继承纠纷,张老大起诉弟弟张老二,主张继承房屋。老二收到起诉材料后非常气愤,自己建造的房屋怎么就成了父母的遗产呢。我看到建房批示上,申请人栏写的是他们父亲的名字,理由是儿子结婚没有房子。当年老大已经结婚了,老二未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一户一宅,他们的父亲已经有一处宅院,老大家婚后也申请了宅基地,很明显此次申请就是为老二申请的宅基地,后老二出资出力建房。该房屋是老二的房屋,不是老人的遗产。老大以为宅基地批示是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宅基地使用权人就是他父亲,理解完全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