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伍军人,因自家被强拆,遂驾车撞死2人,撞伤9人,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15年,3名拆违人员也以“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2018年10月,陶冉借用资质,与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签订《委托拆除协议》,安排100多人,拆除韦刚位于小运河边侵占河道的房屋 在现场,陶冉指使拆违人员砸坏玻璃门,搬出违建房内物品,捣毁门前摄像头,将韦刚前妻王某拘禁,将韦刚拦住并抢下其正在拍摄的手机,摔在地上,并拉扯推搡 后韦刚驾驶车辆,撞向非机动车道上的人群,随后又快速倒车并再次向前冲撞人群,致2人死亡、9人受伤 公安机关对韦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陈律师觉得有待商榷 拆迁现场虽然100多号人,但是人员是固定的,不存在流动性,和不确定性,韦刚撞击的对象主要是陶冉,韦刚冲撞的意图是阻止强拆,具有防卫的意图 虽然陶冉等人并非公职人员,但系代为履行强拆职责的行为,陈律师觉得以“妨害公务罪”顶格判处3年有期徒刑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