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问题的本质是,我自己在工作地有房子,自己又租了一套,是否可以使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答案是:不可以! 至于“可以租老公的房吗?”这条要分着看 这些问题,其实也是所谓的“税收筹划”的一部分,只是相对简单。但是大家一定要把握一个度,所谓的“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下,来达到减税的目的,而不是去突破这个框架。这需要对个税相关政策有深入的研究,一知半解,或者道听途说,都是风险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