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民国七年冬月初八,隆林各族自治县(时称西隆县)隆或乡桐子湾有个恶势力杨八,与道达村的首领吴再仲发生矛盾。杨八派手下冲进道达村,把那里的村屯闹得鸡犬不宁。 道达村龙泡田、打兰的吴、姚两姓人家,长期遭受杨八的欺压,两家忍无可忍,后来决定腊月十八去攻打桐子湾。 出征前,寨子父老乡亲为使那些打仗的勇士们有力气,村里杀了八头猪。因为要赶时间,下厨的老人们,就把猪身上的肠肠肚肚、猪肝等下水,与瘦肉、五花肉、骨头一起洗干净了,炖给那些勇士们吃。那些勇士们吃了袍汤肉,喝了壮行酒,攻入桐子湾,打得胜仗。 吴姚两姓战士为了纪念此次胜利,换袍结义,发誓今后同心对敌,保卫家乡。 后来,人们就把用这种方法做出来的猪肉汤叫做“袍汤”。“吃袍汤”这种习俗就在隆或汉族地方上慢慢流传下来,并影响到其他乡镇有汉族居住的村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