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而否认公司独立人格, 由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是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情形, 公司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此例外情形做了规定, 此类规定的目的是在特定法律事实发生时对债权人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