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从企业的角度,劳动法它真的就是个紧箍咒,现在大环境不好,企业生存艰难,各方面都要开源节流。所以,这个事里面,它真的是这个人事主管不懂法吗?不可能的。但她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我觉得,她很有可能是被老板明里暗里要求这么做的。只是她还是太欠缺经验,或者情绪控制出了问题,被人抓了把柄,现在闹得不可收拾了。这个事情大概率都是要赔礼道歉,外加赔偿金了事。这叫陪了夫人又折兵。那从员工的角度呢,启发就是,没有哪家企业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有,作为员工,你保存好有利自己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就行了,可以提交书面的投诉材料,也可以在网上投诉,或者直接打电话。大部分时候都能妥善解决,像什么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都可以解决。你花10块钱诉讼费到法院去起诉,就能让企业吃不了兜着走,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不想跟你打关司,会来找你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