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西安市行政区内(含西咸新区直管区)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其预售资金的缴存、支出、使用及监督管理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