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12日),一宗发生在2019年11月2日的湾仔暴动案判刑,4名被告林梓桥、卢虹羽、谢翠儿及王永森,分别判囚34至45个月。当中女文员林梓桥在庭上大放狂言,称能与「手足」一起承担代价是荣幸云云。乍听慷慨激昂,事实是她在保释候审时曾试图离港赴英,结果失败收场。所谓「一起承担代价」,不过是走投无路而已,庭上的高光时刻原来是骗人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