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也存在着会被扩张适用的情形。 记得王东岳的《中西哲学启蒙课》中说过,社会要保持最大限度的包容,现实情况是,真理或者说所谓的正确并不在大多数人这边,往往极少数的人才能理解。而这极少数人的思想很有可能代表着人类文明的出路。所以要对不同意见、观点、思想保持包容,甚至是奇谈怪论也要宽容。只是党同伐异,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很危险,代表人类前途的那一脉思路就永远不可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