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OEM(原厂委托制造),其基本含义便是品牌方将生产权交付于制造商进行代工生产,也即是广为人知的“贴牌生产”。这一合作模式下,品牌生产者并非亲自参与到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去,而是运用其自身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专注于产品设计与研发领域,同时掌控着销售渠道。考虑到其生产规模或场地受限,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以及避免新建生产线带来的风险,品牌方可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委托其它具备相同产品生产资质的厂商进行生产,并且以较低价格将产品买断,随后贴上自家品牌标识。此类由第三方制造商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生产的合作方法便被称之为OEM,承担生产责任的厂商则被定义为OEM厂商,他们所生产出的产品也就成了市面上的OEM产品。 此外,与OEM类似的概念还有ODM(原始设计制造商)。ODM的核心理念是:技术、资金及市场资源均集中在外壳企业手中,仅留下生产环节交由受托方进行操作。ODM(即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是指某一家公司依据另外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