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实施快将3周年,罗冠聪,较早前引用《大公报》一篇关于国安法通缉犯的新闻来发帖,说「被宇宙通行的国安法通缉,是每位在外努力为香港倡议的命运吧」!指香港已被认定是出产政治难民的地方。纵使用政治难民去美化自己的通缉犯身份,也不能改变罗冠聪被通缉的事实。老实说,与其在外地做「政治难民」,不如回香港面对法律的审判,结案后还有机会重新做人,阿聪,你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