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毛孟静涉违国安法还押,英国政客为了救她,让她外出探重病的丈夫,想通了一个严谨的英式逻辑:毛孟静的丈夫是英国公民,毛孟静的子女是英国公民,毛孟静「以前亦是英国公民」,所以英国对毛孟静同样有特殊责任。 如果英国政客成功借此理由打开先例,日後英国推一堆「以前亦是英国公民」的阿猫阿狗或者特工到香港搞事,事败落网,英国都可以用同样藉口,说他门阖府都是英国公民,叫港府放人了。就算不放也不打紧,反正政客可以藉口香港政府苛待(曾经的)英国人,又能够抽香港水了。至於救人,反而是其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