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日正式对新冠实行“乙类乙管”,那么,究竟什么是“乙类乙管”?它和之前实施的“乙类甲管”究竟有何不同?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何影响? 所谓的“乙类乙管”,指的是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管措施进行分类管控,将我国已知的高发和高危的40种传染病列入法定管控,并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对应的分类管控。 甲类传染病实行强制管控,目前仅有“鼠疫和霍乱”2种。乙类传染病实行严格管控,目前有包括“菲典、艾滋、禽流感、狂犬病、登革热、血吸虫病、疟疾和新冠”在内的等27种,其中,“菲典、肺炭咀和新冠”等3种虽被纳入乙类,但可以直接采取甲类管控。丙类传染病实行监测管控,目前有包括“流行感冒、麻风病、丝虫病和手足口”在内的等11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