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罚抄的行为违法吗?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的教育原则。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违背了为人师表的精神,有损于教师的形象和教育本质,严重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其未来发展,甚至导致未成年人自残或者自杀的严重后果,为法律所严格禁止。学校教职员工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底线,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平等亲密的关系。对于有某些缺点错误的学生,要特别耐心细致,循循善诱从多方面关心他们,引导和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并加以改正,不能用打骂或体罚的方法解决问题也不得实施变相体罚,如让其承担不合理的作业,对其进行精神恐吓等。所以,学校的教职员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否则,将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