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实操国考鉴定点共计38个,鉴定规则如下: 1、每次鉴定考核 24 个鉴定点,满分 100 分,成绩达 60 分(含 60 分)以上为合格。带★鉴定点必考,共计 12 个, 分值为 55 分。每个带★鉴定点判分低于该鉴定点分值 60%时,则判定该考生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2、非带★鉴定点采取随机抽考形式,抽取鉴定点共计 12 个,分值为 45 分。其中,监控模块随机抽取 4 个, 每个鉴定点均为 5 分;操作模块抽取 3 个,每个鉴定点均为 5 分;保养模块抽取 5 个,每个鉴定点均为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