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是指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契约的契约,预约合同的成立在于当事人对将来订立合同的合意达成。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陈波律师带来主题分享“预约合同识别和律师实务”。预约合同的识别标准包括合同目的标准、形式要件标准和特别条款标准,对预约合同的效力判定要从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不能强制履行、预约也有缔约过失三方面进行。实务中,建议大家审慎对待意向书、备忘录这类文书,使用预约合同明确预约合同性质,审慎对待预约合同的起草,注意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