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财产律师李晓娟建议,有关股权分割在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股权由夫妻中股东一方继续持有,给另一方折价补偿。这样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不涉及到以后的分红和经营问题,也不涉及到股东变化,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