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那个主犯的头部,被受害女孩的闺蜜打了一酒瓶,也到医院去冶疗了,这会不会认定被害女孩也有过错?会不会减轻那个主犯的罪责? 这个主犯挨受害女孩的闺蜜一酒瓶,是在主犯在实施对受害女孩强制猥亵犯罪时,女孩反抗,那个主犯又开始击打女孩头部,进行人身伤害的严重犯罪过程中,被害女孩的闺蜜,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打的。就是一酒瓶打死那个主犯,按我国正当防卫的的法律规定,女孩也没有任何过错,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现在遗憾的,受害女孩的闺蜜心太软了,只是想制止主犯的犯罪行为,没有给主犯致命一击。没想到,反而激起主犯及其同伙的凶性,开始疯狂地伤害这几个女孩,完全是想致女孩于死地。 唐山打人主犯,定罪为故意杀人未遂,都是恰当的。所以,那个主犯,挨女孩一酒瓶后不收手,这证明那个主犯,不知收敛,在众目睽睽之下,是多么的嚣张,多么地藐视法律!不仅不会为他减轻罪责,反而应加重其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