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作于唐高宗仪凤三年(678年)。当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刚升为侍御史的骆宾王因上疏论事触忤武后,遭诬,以贪赃罪名下狱。他敢抗上司、敢动刀笔,于是被当权者以“贪赃”与“触忤武后”的罪名收系下狱。此诗是骆宾王身陷囹圄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