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七年(1047年),王安石26岁,由“签书淮南判官”被调任来到鄞县做知县,同年11月14日,他从县里(开明街、县前街一带)出发,用了十二天时间,东到北仑穿山一带,西到鄞江,风尘仆仆的跑遍鄞县境内“东西十有四乡”。《鄞县经游记》是一篇考察为主的工作日记,期间去了将近20个地方,有你的家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