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人员:具体法律援助服务的提供者 第12条: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立法争议:法律援助机构律师 立法妥协:第13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本机构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法》第13条规定的适格条件具体包括三种资格凭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以及律师资格凭证。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应当申请律师工作证 只有资格证书,尚未取得律师工作证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律师法》第13条规定的例外情形;不得据此赋予其“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