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6日,在 @上海二中院 调解室,前来调解的申请人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傅女士和人事经理,而被申请人则是这家公司的前员工何先生。申请人公司方对于庭审结果不满意,所以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双方各执一词,争辩不止,调解员决定进行分开谈话。这样的调解方式能否奏效?案件最终能调解成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