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首次偷逃税被查处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有两种情况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仍不缴纳或者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是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