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美国众议院,表决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我们来看当中的要点 第一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外国设立办事处或者分支机构的,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简称是pcaob认为,由于相关外国政府的地位,导致其无法对上市公司进行完整,全面检查调查的,上市公司需要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文件证明上市公司没有被外国公司拥有或控制, 这一条基本包含了大部分我国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根据咱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形成的底稿资料是必须存放在国内的,这意味着在美国上市的这些公司,不管是聘请国内的,还是聘请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都是没有办法进行调查和监督的,这些上市公司就需要披露自己的底稿资料,如果三年不接受pcaob的检查,禁止在美国交易所进行交易;禁止证券交易委员会管辖范围内其他市场进行场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