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歌是《星光灿烂的旗帜》(The Star-Spangled Banner,又译作《星条旗》),由英国作曲家约翰·斯塔福德·史密斯作曲,美国律师弗朗西斯·斯科特·基作词,但网络上美国国歌常与美国进行曲《星条旗永不落》(The Stars and Stripes Forever)混淆,直到1931年3月3日,美国国会才将歌曲《星光灿烂的旗帜》定为国歌。美利坚合众国国旗,形状是长方形,国旗的长宽之比为19:10,由红、白、蓝三色组成;画面格局由两部分组成,旗的左上方蓝底上排列着50颗白色的星,6颗一排与5颗一排相间排列,共排9行,旗的其余部分是13道红白相间的条子,有7道红色横条以及6道白色横条;国旗颜色中,红色象征强大和勇气,白色象征纯洁和清白,蓝色则象征警惕、坚韧不拔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