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社会上的某种不公现象被拨乱反正,当某一个人渣终于受到应有的惩罚,当原本应该属于你的东西失而复得……总会有人手舞足蹈的说“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甚至还有人言之凿凿的说,这是美国大法官休尼特。但事实上,休尼特从未、也不可能说出这句话。在法律谚语中,非常著名的这句“Justice is neither to be denied nor delayed”直译为正义既不能缺失也不能迟到。而它明确的意思是: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 所谓“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其实是最典型的国产毒鸡汤。这句话给“非正义”提供了保护伞,也给“迟到”创造了条件,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它充其量算是在事后被找寻出来的真相。从历史角度来讲,有借鉴意义;但对当事人来说,完全体现不出正义的价值。因为大多数人可能根本等不到正义出现的那一天。根据权威的《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正义必须同时具有“及时性、无偿性、充分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