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年)春。当年正月史朝义自缢,安史之乱结束。杜甫听到这消息,不禁惊喜欲狂,手舞足蹈,冲口唱出这首七律。诗的前半部分写初闻喜讯的惊喜;后半部分写诗人手舞足蹈做返乡的准备,凸显了急于返回故乡的欢快之情。全诗情感奔放,处处渗透着“喜”字,痛快淋漓地抒发了作者无限喜悦兴奋的心情。因此被称为杜甫“生平第一快诗”。除第一句叙事点题外,其余各句,都是抒发诗人忽闻胜利消息之后的惊喜之情。诗人的思想感情出自胸臆,奔涌直泻。后六句都是对偶,但却明白自然像说话一般,有水到渠成之妙。 本诗主要叙写了诗人听到官军收复失地的消息后,十分的喜悦,收拾行装立即还乡的事。抒发诗人无法抑制的胜利喜悦与还乡快意,表现了诗人真挚的爱国情怀,表达了诗人博大的爱国胸怀和高尚的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