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有人说清朝腐败、懦弱,与签订各种辱国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有很大关系。从历史上看,似乎没有哪个朝代像清朝这样可耻,尤其是晚清以后,条约一个个签订,伤心和羞愧的泪水塞满了纸张。那么,晚清时期,也就是从1840年到清朝灭亡,签订了多少不平等条约呢?文章1000多篇,500多篇,不到100篇。似乎还没有具体的说法。已知的不平等条约只有几个,比如割让香港的《和南京条约的》,都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与英国签订的。《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与英国签订的北京条约》、法国;1894-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后与日本签订,在《马关条约》中割让台湾省《和》义和团运动、是八国联军侵华后签订的,赔偿金额最大的是《,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