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判决书,京东公司维权“618”商标二审败诉。法院认为 诉争商标由数字“618”、符号“.”及火苗图形构成,整体被识别为数字,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驳回京东公司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