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1时50分许,菏泽开发区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接110指令,称有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需要移交交警部门。 接到指令后,带班队长段昉带领执勤交警苏宁、史永鹏等人立即赶往现场。据了解,祁某喝完酒后在路边打了辆出租车前往三里河村路口与327国道交叉北100米处,达到目的地后祁某与出租车司机候某发生矛盾,随后驾驶车牌号为鲁RT1***的出租车堵住对方车辆。 执勤交警询问祁某时,祁某意识有些混乱,一直坚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没喝酒,我没喝酒!”现场有浓浓的酒味,执勤交警立即联系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对祁某和候某进行抽血检查。抽血过程中,祁某不配合工作人员抽血,经三次警告祁某后,强制抽血。经酒精检测,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0.02mg/ml,属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mg/ml,排除了酒后驾驶嫌疑。祁某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