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检查条例》早前作出修订,今后在香港上映的电影须考虑是否有违反《香港国安法》,但有意见认为此举会限制电影创作发展。著名导演高志森反驳指出,在这个时候引入《香港国安法》到电检制度,是因为过往有出现过胡作非为、太任性。 高志森认为,不会因为引入《香港国安法》而失去创作自由,这些审查的机制是国际标准,在世界各地都有当地的一些规定:「自由背后应该有自律,没有自律就没有自由。如果一向觉得胡作非为、任性妄为,就是一种自由,现在就是告诉你不可以,不可以超越自律的前提。」 至于拍摄的题材会否收窄,高志森表示,可以创作的题材十分广泛,若认为引入《香港国安法》到电检制度就等于「以后什么都不能拍摄」,完全是骇人听闻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