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的一个民事案件(2021)冀02民终1557号。施工总承包单位汇通公司滦南县高速公路建设某工段分包给万川公司。分包单位万川公司认为分包方万川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应先由施工总承包汇通公司先行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汇通公司企图通过协议免除自己先行清偿法定责任。看看法院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