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的一天,香港裁判法院内外气氛非常紧张。香港警方派了一百多名警察荷枪实弹地在法院内外警戒,20名交警和冲锋队员在法院外面的路口布控,40名香港最精锐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也就是民间所说的O记探员配备MP5长枪和散弹枪在现场戒备。“o记”还在高院的十四楼设置了指挥中心,以便在有意外发生时能最快地做出反应。 这天每一个走进法院的人都被密切地注视着,所有出入法庭的人都要经过金属探测器检查,记者也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拍照,不能随意走动。 他们这么如临大敌,是因为有一个人要来法院接受审判。这个人就是季炳雄。 警方认为他是继张子强、叶继欢之后的新一代贼王,是个极度危险的匪徒,会随时随地毫不犹豫开枪,组织跨国犯罪集团,涉嫌抢劫、洗黑钱、贩卖军火,其势力遍及整个东南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