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簡講書法:七級課程草書47─草書筆法04 繼續講草書筆法,今天主題是討論「草書執筆」。 指法:從韓方明所記錄的張旭五執筆,以及虞世南論各種書體執筆高低來看,他們是主張低位執筆的,就是手指不超過筆管的五分之三。 腕法:從沈尹默先生的論述中知道,懸腕應該盡量低一些,最多只需一指高。 古代有三腕法,書法家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用哪一種,不是只會一種。